星期五, 10月 14, 2005

藝術的創造


世上有關藝術的工程,大眾均認為是創造的工作,其實不然,正確來說,是再創造的工程。

最近承蒙潔姐錯愛,為她謄正關於藝術創造一文,這篇文章的內容很好,值得作為基督徒的藝術家去思考與反省。

往昔在20世紀四五十年代,藝術還是基督教的禁忌,基督教家庭都不會讓子女選擇修讀藝術或作為職業,原因是在他們的心目中,藝術並非好東西,孩子很容易學壞。普遍認為不管畫的是男是女,都一絲不掛光脫脫的,叫大人看了心中有氣:基督徒幹啥要學這種東西。其時,藝壇中流行的無論是超現實主義、抽象表現或普普主義,大部份繪畫或不同媒介中所表現出來的盡都是流行文化、頹廢或是情緒的發洩。可以說,藝術只在宣洩當代人類的情緒、尋找出路,對人類心靈的啟發與生命的造就幾近薄弱,直至現代,部份藝術更變成竭斯底理、游走於邊緣的演出,雖然藝術家如雨後春筍,但真正能震動人心像梵谷的卻闕如。

今日,不少基督教家庭對藝術的觀念,相對來說已比以前開放,也容許子女選擇藝術作為職志或興趣去發展,而面臨新的問題是:在這後現代的社會,藝術的路向要如何走?前文述及關於藝術創造的文章,就給鬚哥很大的提醒。

首先,文中闡明“創造”的定義,作者以聖經開首的“起初神創造⋯⋯”,上帝的創造才是從虛無到有,也不是偶然的,在創造的過程中正反映上帝聖潔的本質。這是我們最重要的神學理念,因為,透過上帝所創造出來、本質是美好的自然世界,我們作為被造者才有創作的可能,換言之,我們只能再創作,就是從被受造已存之物、未經琢磨原始材料來創作。

因為我們不能作無中生有的創造,故此必定要依賴上帝的賜予和創造的規律,加上上帝給我們的自由,我們才能發揮創意,將身邊的平凡材料再創作及整理,成為可傳情達意的藝術品,但在上帝創造的、偉大而壯觀的藝術品面前,我們只有謙卑。

我們都是上帝所創造的,滿有祂的形像和聖潔。同樣,我們的藝術生命就因為上帝的創造而有了清晰的目標,既有創作的自由,也甘受材料的約束,並且要在這混淆紛亂的世界中,顯出井然的秩序,奏出生命的樂章。

配合上帝的創造,我們的藝術創作才能榮耀上帝,顯出祂唯獨是愛、聖潔的本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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