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11月 02, 2005

“次神”抑或“眾人”的孩子?

次神的孩子(Children of A Lesser God ),這句話出自希臘神話,宙斯與他的女兒的對答中,泛指一切身體有障礙的人。1986年,一位大學英文教授Mark Medoff,以此句話作題目,編寫了一部作品並拍成電影(港譯:無言的愛),香港話劇團也曾演出此劇,世人遂漸得知“次神的孩子”就是泛指一切身體有障礙的人。

晚上看了一部紀錄片,內容是圍繞著香港聾人,片中最特出的是一位女聽障者(姑名之曰:亞蚊)和一位男聽障者(姑名之曰:亞剛)。亞蚊是嚴重聽障,自小在健全中學讀書,不會手語,經過一番奮鬥,終於自美國修畢碩士回港,但找工作仍然很困難,後來在一間名牌大學中作手語研究員;而另一位少年人亞剛也是靠後天努力,加上做了耳蝸內植手術後,終於能恢復部份聽力,用功讀書,成功考上好的中學的經過。奮鬥,努力上進然後成功,是所有身障者包括健全人都會經過的必然歷程,不足為怪,但是,看過這紀錄片後,心裡卻不太舒服。

不舒服的並非是因為自己也是聾人,而在他們奮鬥過程中所經歷的,包括幫助他們的人及社會,反映出一個問題,就是,作為聾人(我不會諱言,也不用聽障者這樣漂亮的字眼)我們要做“次神”抑或“眾人”的孩子?

我所認識的鋒、基、福仔、蘋果、光仔、天使等人,都是真正次神的孩子,雖然他們沒有這個社會所認同的成就或價值觀,也沒有高學歷與職位,但他們都經過一番掙扎奮鬥,各有自己的位置與不同的藝術天份,殘而不廢,這是真正的聾人。

然而,這個社會所注目的,卻是“明星”效應,與眾人期望相符合,能“融入”社會(要能說話、聽到及看到口形)的聾人,才能為這個社會人士所接受,一方面以努力奮鬥的形象包裝起來,另一方面卻在不斷收窄這些少數族群所需的空間。

1997年,香港積極推行「融合教育」政策,務使特教生能融合於主流學校及社會,雖已實踐於特殊學校及一般主流學校,但今年的教育方案,並未提及如何以新的配套配合特教生的合流,一旦特教生不能適應主流學校,就有被踼出校的危險。這些潛在的壓力,聾人學生更難承受。

因為“融合”的教育政策,香港僅有的四間聾人學校均不會使用手語教學,因而不會口語,也跟不上程度的聾人基本上已被摒棄於教育門外,鬚哥曾有兩年幫忙中心作聾人中學生暑期功課輔導,但是兩年下來,發覺他們開始不適應主流學校的學習,並且開始自我放棄,看在眼裡,鬚哥異常痛心。一旦四間聾校完全融合於本港之主流教育政策,又沒有配套設施配合下,家境較富裕的聾人可能安排出國,但更多次神的孩子就不知何去何從。

我們從來都是“上帝的孩子”,不是“次神”的孩子,更不是“眾人”的孩子,一如健全的人一樣,同樣也有尊貴的形象,世人所看見的,只是會毀壞的肉體外表,如果更多“次神的孩子”能認識永恆生命的重要,自然能作更有自尊的決擇,不為這個世界所侵吞掩沒,肯定自我,堅定的生活下去。

作上帝的孩子,才是永恆的選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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